12月24日,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项目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市场化程度高的商业项目和产业项目,以及没有经营收入的公益项目,不得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垃圾清运服务等不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经营权或收费权转让等,不得采取特许经营模式。
《通知》还强调要优先支持民营企业通过特许经营模式参与盘活存量资产项目,鼓励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规范参与不涉及新建和改扩建的盘活存量资产特许经营项目。
优先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如不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要充分论证采取其他方式的合法性、合理性;不得采取拍卖等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
此外,与115号文规定的,在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政府付费只能按规定补贴运营、不能补贴建设成本”不同,这次文件中的相关表述是,相关补贴政策应当具有普适性,不得仅适用于个别项目。除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有明确规定外,不得针对具体项目设定任何保底安排,不得在特许经营协议中对具体项目作出保底约定或承诺。
编辑部摘自中国固废网